2020年中國農藥行業經濟運行、 市場發展綜述
發布時間 :
2023-01-10
2020年我國農藥行業面對全球疫情、貿易保護主義和極端天氣(洪災)等不利形勢,行業上下共克時艱、主動求變、勤于主業,年終獲得營收、利潤雙增的不平凡成績。2021年是承上啟下,繼往開來之年,也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所以農藥行業需在重要的歷史交匯點上總結經驗、謀劃未來、堅定創新、注重安全環保、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將農藥行業發展推入一個新的高質量發展階段。
1. 行業營收
我國農藥行業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環保安全監管升級的影響,以及2020年突發全球性大疫情、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和極端天氣等不利形勢,行業上下共克時艱、主動求變,年終實現營收、利潤雙增,營業收入達到2276.91億元,同比增長6.1%。
基于農藥產業創新層面、供給端和需求端整體提高,標志著行業開始進入更高質量發展階段。重點表現在企業更加注重環保安全的投入,更加理性投資熱點產品,更加注重產品工藝優化,降低了能耗、物耗以及“三廢”處理費用,也更注重產品的創新,逐步進入生產一批、儲備一批、研發一批的良性發展軌道。行業發展也進入換擋提質階段,老舊產能重復建設降低,更多中小企業退出,企業集中度明顯提高。
隨著農藥行業新一輪產能集中釋放,包括原油和煤炭價格攀升,傳導至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下游,導致原材料成本增加,最終反應在原藥和制劑價格上面,預計2021年行業營收增幅在10%以上。
2. 行業利潤
2020年我國農藥行業利潤為198.8億元,同比增長0.5%,平均凈利潤率為8.73%,行業利潤規模、平均凈利潤率和上年基本相當,在兩個市場不利的形勢下,取得利潤增長實為不易。
2020年行業利潤穩定,逆勢增長,和我國農藥產業鏈完整和企業集中度提高以及一些規模企業產品配置相對新穎高度相關,目前中國農藥產品也代表著主流市場需求趨勢,如利爾化學等一批企業利潤率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對行業的利潤增加功不可沒。
在不確定中找確定性,預計2021年行業利潤增長率為5%,過程是前高后低,不同產品類型過程不一,產品供求平衡程度仍是利潤獲得的主要依據。
3. 生產情況
2020年我國農藥生產受疫情和洪水以及貿易形勢的擾動,月度產量環比呈現“W”型態。其中,2020年2-3月我國受疫情暴發、企業人員到崗、交通和物流受阻等因素影響,導致開工環比減少在7%以上,6月份環比正常后,7-8月我國長江大部地區發生歷史罕見的洪澇災害,月度產量環比減少5%~7%左右。隨著影響因素消退后,12月農藥產量再次呈現“翹尾”。相比2019年,疫情和特大洪水對我國農藥產量月度供應確實產生了較大的波動。
2020年我國農藥產量為214.8萬噸,同比減少4.5%,但年產量仍然達到200萬噸的水平,顯示了我國農藥行業較強的供應能力和產業鏈配套水平;包括除草劑、殺菌劑、殺蟲劑以及其他大類品種,供應結構合理。預計2021年內外部擾動因素逐漸平緩,全年我國農藥供應可以恢復到230萬噸的水平。
4. 表觀消費
從統計學角度,一般建議用表觀消費量來表征名義使用量,因為名義(實際)消費量很難統計。表觀消費量計量是等于統計周期內(多以自然年為一個周期)的產量+凈進出口量。根據中農縱橫的集中度模型及監測,目前中國農藥總產量約為170萬噸,其中氨基酸類除草劑產量占比約為30%。
多年來,中國主要經濟統計數據一直采用地方上報、中央匯總的模式,調查統計方式有一定的分散性,不同的專業統計部門(比如投資、工業、商貿等)分別采集數據,數據的口徑也不盡一致,造成基層負擔較重,數據也不夠準確,也存在重復統計可能,加上地方政府往往會在政績壓力下進行統計干預,從而影響經濟數據的真實性,這種模式已經飽受詬病。國家統計局正在改變這種地方上報的模式,取而代之以目前正在實施的“四大工程”,即統一的基本單位名錄、統一的一套表調查制度、統一的數據采集處理軟件平臺、統一的聯網直報系統,以便地方企業直接將數據報送到國家統計局,為國家直接測算行業,以及地方經濟數字做準備,同時直報送數據還將擴展到更大的范圍。推行的“一套表”制度,將對企業分散實施的各項調查整合統一到一起,統一布置報表,統一采集數據,推動統計的規范、統一。
數據質量是企業和統計的生命線。企業統計數據是國家統計數據之源,不僅關系國家宏觀調控和經濟政策的科學制定,也事關企業自身利益和未來發展,這里呼吁企業層面,積極學習新的統計制度,準確及時上報數據。
隨著我國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政策的長期貫徹,農藥利用率提高,內需穩中又降,2019年我國農藥使用量相比高點也下降25%。據農業農村部統計,2020年三大主糧作物(水稻、小麥和玉米)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0.2%(2015年為35.2%),整體農藥利用率為40.6%(2015年為36.6%)。綠色生產正成為現代農業的主旋律,高效低風險農藥占比超過90%。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加強舉措,力爭“十四五”末農藥利用率再提高3個百分點,推動農業生產方式全面綠色轉型。未來外需和外循環是行業需求的新動力。
隨著我國向西部、北部轉移產能和新入園產能逐漸釋放,預計我國農藥供應和內需的“剪刀差”效益逐漸增大,未來出口壓力遞增,出口的依賴性會增加。近幾年出口、內需的比例逐年提高,其中,2020年出口、內需比例預計達到1.73,進一步說明我國農藥對出口依賴加大,行業經濟外向性更加明顯,當然僅限出口農藥也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5. 貿易狀況
(1) 2020年我國農藥進出口呈現“量額齊增”
根據海關數據,2020年我國農藥進出口的數量和金額出現雙增。2020年我國農藥貿易總額為123.6億美元,順差為110億美元;其中出口數量和金額分別為239.5萬噸和116.82億美元,進口數量和金額分別為5.9萬噸和6.78億美元。2020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出現較大波動,人民幣上半年處于貶值狀態,而下半年快速升值。綜合來看,預計2020年出口實際金額比統計數據要大。
分月度情況看,受疫情和春節放假以及洪水的影響,僅2月份中國農藥出口出現大幅雙降,之后3、4、5、6、7月份出口又強勁增長。8、9月增幅逐漸下降,10、11月又大幅增長,12月增幅下降(圖7)。全年農藥出口數量、金額同比分別增長29.7%和13.6%。
(2) 2020年我國原藥、制劑出口價格出現分化
2020年我國出口原藥、制劑月度價格分化,原藥月度價格總體波動偏大,制劑行情逐漸走向堅挺,四季度原藥受需求和原材料漲價影響,行情出現較大反彈(圖8)。2020年農藥出口平均價格為4878美元/噸,同比上年下降11.6%,且原藥出口價格降幅大于制劑。
(3) 2020年我國僅限出口農藥將成為出口新動力
2020年我國農藥產量較少,出口大幅增加,是去庫存和僅限農藥出口大年。2020年僅限出口農藥出口數量和金額分別為14.7萬噸和5.9億美元,全年農藥出口數量、金額增數中,僅限出口農藥數量和金額分別貢獻約27%和40%。
(4) 2020年農藥進出口結構變化尚不明顯
2020年出口總額以原藥為主,制劑為輔;出口數量以制劑為主,原藥為輔;出口省份以蘇魯浙等省份為主;出口地區以亞洲和拉丁美洲為主;進口地區以亞洲和歐洲為主;出口類別以除草劑、殺蟲劑為主,殺菌劑為輔;出口的生產性企業集中度進一步增加。
2020年我國農藥出口呈現數量和金額雙增,主要影響因素有6個方面:(1)全球疫情下全球糧食安全受到威脅,農業生產被高度重視并落實,提升了農藥出口及國際需求;(2)疫情期間開通農資運輸綠色通道,間接打通了農藥的出口通道;(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時度勢發布《關于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提高了農藥制劑的出口退稅率,與農藥原藥的稅率持平,助推了我國農藥制劑的出口,提升了我國農藥制劑國際競爭能力,優化了出口結構;(4)及時出臺僅限出口登記政策,僅限出口農藥登記政策為農藥出口貢獻度較大;(5)農藥出口通知單實施無紙化行政審批,加快了通關速度;(6)2020年4月后印度疫情大暴發,調整了農藥出口政策,迫使一些本國產能關閉,為我國農藥出口創造了較大機遇。
(5)大宗農藥出口產品情況
2019年我國農藥出口過億的產品有23種,產品出口金額同比降幅超過20%的分別為百草枯、草銨膦、草甘膦異丙胺和乙酰甲胺磷,其中乙酰甲胺磷出口數量降幅達到45.7%,預計2020年持續下降。
6. 價格水平
據中農立華原藥價格指數,截至2021年1月3日(下同),中國原藥價格指數為102.21,同比下降1.26%(與出口價格下降幅度相近),環比上升2.93%。整體原藥行情處于盤整后反彈的態勢,而大類品種的指數出現分化,除草劑指數同比上漲21.1%,而殺蟲劑、殺菌劑分別下降12.2%、20.9%。受基礎原材料價格上漲,殺蟲劑和殺菌劑價格環比小幅回漲。整體品種還是漲少、跌多和平少。根據中農立華監測的100種原藥價格情況,2020年27個產品價格上漲,17個持平,56個下跌。
7. 投資狀況
目前,我國新冠病毒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2020年我國農藥投資活動受疫情有一定的影響,但是2020年三季度后,農藥行業投資活動明顯活躍,根據中農縱橫的不完全統計,我國68家規模企業的170個原藥+中間體的項目陸續啟動(硝磺草酮、草銨膦、L-草銨膦、唑啉草酯、烯草酮、吡唑醚菌酯、噻蟲嗪、苯唑草酮、煙嘧磺隆以及氯蟲苯甲酰胺),2~3年投資資金達到800~1000億元(園區租賃土地、廠房建設及項目裝置相關技術費用等)。
江蘇省農藥行業整治力度最大。近些年國家多部門及江蘇、山東、湖北、河南、遼寧等省市均針對化工企業和化工園區出臺一系列整治提升方案。近一輪農藥產能轉出地主要集中在江蘇、浙江和河北等區域,其中,江蘇省整治力度最大,從2007年開始整治,到了2020年后,江蘇印發了《江蘇省化工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2020年本)》(蘇政辦發〔2020〕32號),其中明確禁止設立新的化工園區以及設立新的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禁止新增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生產企業。目前承載產能主要區域集中在寧夏、內蒙古和陜西,產能分別達到13.2、9.4及3.2萬噸,占目前產能轉移的75%左右。
有分析認為,中國農藥產業轉移有三個階段趨勢,2018-2019年為慌亂外遷期。2020-2022年為前期慌亂外遷項目建成并試生產或投運,同時問題也逐漸暴露。2023-2025年將逐漸回歸理性,環境生態脆弱的西部省區忙于整理產能,華東及中南省市則逐漸趨于寬容,當然要求也一定會提高。
中農縱橫認為,中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影響力呈現邊際遞減,2021-2025年政策的影響力將和新產能轉移達成一個相對的平衡,但是也要注意碳排放約束對農藥行業供給的影響。可以說,無論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是環保安檢,甚至碳排放的影響,農藥行業的粗放式發展已經告結,不注重高質量發展的投資是低效的行為,甚至會血本無歸,沒有核心技術和高效管理團隊是無法實現高質量發展。采用綠色生產技術,引用智能化生產裝置,完善綠色制造條件,成為化工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